記者近日一一回訪了官員財產申報公示關註度比較高的試點地區,浙江慈溪、寧夏銀川和寧夏青銅峽三地的回覆都是“零投訴零異議”。(6月15日新華網)
  想必任何服務行業要做到“零投訴零異議”都是相當困難的事,更別說飽受貪腐之困的“為人民服務”行業。但還是有的地方“輕鬆”做到了:3個有下文的官員財產公示試點地區,全都實現了“零投訴零異議”。筆者在驚嘆“服務工作完美”之餘,更傾向於去琢磨“零投訴”背後的偶然與必然。
  儘管貪腐案件頻發,但在全國眾多地區中,誰也不能輕言找不出一方“凈土”,說不定這幾個地方真就是百裡挑一的絕對廉潔之地。或者說當地還是有理應被投訴之人,只不過上公示榜單的不是他們,碰巧就是一些身正之人。為數不多的試點工作,都能在不容樂觀的貪腐形勢下,遇上不會被投訴的廉潔人士,應該說確有一定的偶然因素。
  然而“零投訴”更大的屬性卻是一種必然。暫且不論其財產數目到底值不值得公眾去投訴,對某些官員來講,“零投訴”早已且必須在某種計劃之中。他們明白,既然要向公眾“掏腰包”,只要稍有被投訴的可能,就要提前好好準備一番,因為誰會明知前面是坑還往裡跳?於是對一些可能引發公眾疑慮的資產,當先轉移到他人名下“暫避風頭”;實在不好轉移的,也可調整下公示範圍,不讓更多的人知道,乾脆就選擇“內部公示”,而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同事之間誰又會公然去挑刺?因此,在某些官員心中,公示還是不公示,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,但公示什麼樣的內容卻能自己一手掌握,“零投訴”的財產申報也就順理成章。
  不管是“內部公示”還是網絡等更大範圍的公示,還是其他什麼樣的公示制度,這些本意都應是調動人民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,彌補紀檢等部門監督的空缺。而如今,得來的“零投訴”結論,不知代表著官員的清正廉潔,還是更代表著群眾參與度的不夠,或者直接說是“零關註”?如果僅僅是為了證明自身“健康”,何須各地想方設法小心翼翼試點財產申報公示呢?
  當然,也並非就一定要有反對聲音才能證明財產公示制度的完善,只是在試點過程中,能得到什麼樣的公示結論,還處於申報人自行“掌控之中”,這樣的公示制度,自然難逃“零投訴”的必然之嫌。
  文/董悅何  (原標題:官員財產公示“零投訴”的偶然與必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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